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近年来,镇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立足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长久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全方位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
以司法之名护佑成长,织密妇女儿童权益“普法网”。
镇康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普法宣传形式将“法治大餐”送到孩子们身边,让“法治的种子”深植青少年心田,为青少年系好第一颗“法治纽扣”,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的普法效果。
线上,以“一网两微多端”为载体,开设“普法专栏”,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在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同时,让群众了解更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知识,营造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线下,用好用活“法治副校长”、“农民普法夜校”平台,当好“司法园丁”。依托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日、“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以法论事,把法律知识贯穿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遵纪守法、养成良好品行的内容中,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2023年,镇康法院共拍摄普法宣传短视频24条,发布普法新闻稿件60篇,开展“普法强基、护佑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19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共有师生3500余人通过上述方式受到法治熏陶。
以司法之举溯源解纷,织密妇女儿童权益“解纷网”。
镇康法院深入领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前端、治未病,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 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用好用活“法官联系点”和“诉前调解”平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能动司法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联合多个部门打造“1+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模式,通过“情绪疏导、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式,形成“梳、劝、帮、教”调解新模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风险隐患就地消除。主动带案下乡,深入田间地头,将法庭“搬到”村居门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大家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把巡回办案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增强维权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让执法办案、法治宣讲更接地气、更暖民心,更具实效,实现“处理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效果,切实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矛盾调解格局。
以严格执法保障权益,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网”。
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积极探索构建家事审判和涉未成年审判新机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排期、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六快”工作原则,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为妇女儿童守护好司法防线。在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身心特点,采用“引导法”、“规劝法”、“感化法”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工作。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对涉妇女儿童保护执行案件,坚持做到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对于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3年,镇康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64起,其中离婚纠纷250件、婚约财产纠纷2件、同居关系纠纷2件,抚养费纠纷4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2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4件,通过调解结案181件,撤诉75件,调撤率达73.96%。
以审教结合重塑新生,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镇康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以“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为原则,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智特征,实化未成年人双向、全面保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一次询问”和“不公开”原则,开展“庭前调查、庭中帮教、庭后回访”三延伸工作,采取“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方式,通过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法庭教育、判后矫正、回访帮教等一系列举措,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点亮青春,“无痕”回归社会。
2023年,我院共计受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其中8件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审结生效15案25人,涉案2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以温情执法服务维权,织密妇女儿童权益“服务网”。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无国界之分,镇康法院始终秉持“情暖边民、法润边境”的服务理念,用司法温度传递法治力量,以法治之力维护边境安宁。被告人李某琴(国籍不明,原住址:缅甸果敢)被判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因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已怀有身孕,一直在镇康县司法局康祥社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在此期间产下一名女婴,在该女婴已年满1周岁时,经镇康法院与被告人家属(缅籍)取得联系后,其亲属同意领养该女婴。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和镇康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镇康法院在南伞口岸涉外涉边智慧+巡回诉讼服务站办理了女婴移交手续,将李某琴运输毒品罪一案女婴进行现场移交其亲属。此次女婴的顺利交接,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的温度和人文关怀,更彰显了边境法院“情暖边民、法润边境”的服务理念,以法治之力维护边境安宁,以情理之温浸润边民之心。
2023年全国妇联发布
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镇康县人民法院获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每一份成绩都是新的起点
每一份荣誉都是新的动力
下一步,镇康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将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使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感受到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力争以“小家”和睦撑起“大家”和谐,为妇女儿童权益撑起“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