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心”调解解心结 实质解纷促和谐

吴艳珍、陈秋雯
2024-10-16
来源:凤庆县人民法院

调解工作无捷径,关键在用心。近日,凤庆县人民法院通过“细心建感情、诚心解民忧、耐心释法理”“三心”调解法高效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被告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撞伤原告梅某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原被告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梅某感到身体不适,随即到医院就诊,经诊断左内踝骨折梅某回家行中医治疗未缓解再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在此期间,被告张某垫付部分医疗费,便未再支付,无奈之下,原告梅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4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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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建感情,收到案件材料后,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的初衷,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详细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但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对责任承担比例持不同意见,且要求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诚心解民忧,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事故发生时,被告张某车辆处于脱保状态,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耐心释法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对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达成共识,但对付款期限又产生分歧。面对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的情况,法官没有放弃,耐心从法律规定、人情事理等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悉心做好当事人工作,最终梅某同意放弃部分费用,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张某当庭立即支付赔偿款项,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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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做好全链条全过程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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