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们要回了全部货款,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某企业工作人员来到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由衷感谢,并将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凤庆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为一家经营建筑原材料的企业,长期为某建筑企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后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货款,经多次催讨未果,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凤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方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进入僵局。后经法定程序追加了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并对其名下房产、银行账户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措施和释法明理双管齐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履行了所有案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凤庆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司法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