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月儿圆,纷争止,巧解群众“千千结”

林丹
2024-09-23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

“林法官、各位领导,太感谢你们了,案子结束,赔偿款拿到手,我们这些年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可以和家人一起好好过个(中秋)节了。这是我代表乡亲们送给你们的锦旗,请一定要收下!”近日,耿马自治县孟定镇大水井村和尖山村175户农户向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孟定涉外法庭赠送写有“维护正义展担当,司法为民感人心”的锦旗,表达对法院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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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孟定涉外法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示范诉讼”加“类案化解”方式,妥善化解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8年,某公司在承建某高速公路土建、景观绿化和环境保护设施工程时,造成大水井村和尖山村175户农户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损毁。经协商,该公司与受损农户分别签订了补偿协议。之后,该公司未能如约履行,受损农户遂将该公司诉至耿马法院孟定涉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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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往往矛盾尖锐,加之该系列案涉及农户众多,标的金额巨大,立案前,孟定涉外法庭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会同孟定镇人民政府,多次走访相关村组、社区,耐心倾听农户诉求,准确把握各方矛盾争议焦点;在查明被告公司未按时支付赔偿款确因经营困难后,主动协调云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公司即将到期工程款,并在农户诉请范围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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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综合考虑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涉稳风险防范,决定“以点带面”,采取“示范诉讼”加“类案化解”方式处理该系列案。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雷某忠等3户农户的诉讼先行立案,由孟定涉外法庭庭长林丹亲自承办,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后续,以该案为示范,孟定涉外法庭又陆续主持剩余172户农户与被告公司达成诉前调解协议,1100万余元的赔偿款在2024年中秋节前陆续兑付完毕。这起群体性财产损害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才有了开始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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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耿马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联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行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辖区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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