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入户调解化纠纷,司法便民减诉累

李致菊
2024-09-11
来源:云县人民法院
云县人民法院大寨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以依法自愿为前提,所受理的案件应调尽调,调判结合,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性、高效率化解。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日,大寨法庭收到一起案件,标的额不大,被告也有调解意向,但因路途遥远无交通工具到法庭进行调解。案件起因是原告张某于2019年10月帮被告张某早建盖大棚,完工之后被告陆续付款,现还欠付5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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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后,了解到被告住所地比较偏远,交通不便,被告及其家人都没有交通工具,导致到法庭调解困难。并且被告文化水平较低,子女不在身边,也无法通过线上调解处理此案。了解情况后,大寨法庭干警驱车前往被告家。路上烟雨蒙蒙,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被告家,因被告及丈夫都是务农,没有固定收入,虽愿意调解但对还款还有畏难情绪,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结合原告的真实诉求以及被告存在的困难耐心细致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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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同志,太谢谢你们了。听到张某起诉到法院我真是担心得不得了,想赶快解决这个事情,但我们这里没有班车,自己又不会骑车,最近又是雨季,去法庭实在困难,没想到你们竟然到我家里解决这个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临走时,被告张某早激动地说道并开心地和法庭干警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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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寨法庭将继续传承和创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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